什麼﹗20年了都沒事,我的乳癌卻可能再復發?------那些雌激素接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需要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
2018/2/4澄清中港分院 乳房特診 陳豐仁醫師
五年前,關於太莫西芬(tamoxifen)到底要吃多久?我在部落格寫到: 由於是第1篇大型研究(Lancet),馬上建議吃法改為10年可能略嫌草率,但對於高危險群的乳癌患者來說,這也許是攸關生命與幸福的大事。但甚麼是高危險群?又是那些雌激素接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需要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當時的研究報告追蹤期間長達15年。很高興在五年後,又有最新的研究報告發表在NEJM(2017/11),文章涵蓋88篇臨床試驗,牽涉62923個乳癌病患,告訴我們如果只吃5年的荷爾蒙治療,20年後復發的風險如何?
文章的結論只有4個字可以形容:怵目驚心。
根據結果,我們發現20年後遠端復發的風險主要和腫瘤大小及淋巴轉移顆數有關。
- 腫瘤2公分及2公分以下(T1)的20年後遠端復發風險:淋巴未轉移者為13%,淋巴轉移1~3顆者為20%,淋巴轉移4~9顆者則高達34%。
- 腫瘤2公分以上至5公分(T2)的20年後復發風險:淋巴未轉移者為19%,淋巴轉移1~3顆者為26%,淋巴轉移4~9顆者則高達41%。
但除此之外,有沒有那些根據可以讓我們預測那些病人容易復發呢? 乳癌細胞分裂程度( tumor grade)是可以的。
以腫瘤2公分及2公分以下(T1)且淋巴未轉移(N0)的病人來說,遠端復發的絕對風險隨著癌細胞分裂程度而節節升高。癌細胞分裂程度低度者(Grade 1) 為10%,癌細胞分裂程度中度者(Grade 2)為13%,癌細胞分裂程度高度者(Grade 3)則高達17%。
讀完以上內容,我們必須有個認知,如果妳是雌激素接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絕大多數最少須10年的長期抗戰。簡單的說,5公分及5公分以下(T1-2)的雌激素接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只要淋巴有轉移,或者是2公分以上,但淋巴未轉移的乳癌病人,如果妳只吃5年的荷爾蒙治療藥,20年後復發風險為至少19~41%。也就是說:5個乳癌病人中,有1~2個人會遠端復發。是不是很可怕?這種情況下,即是高危險群。我強烈建議須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
至於腫瘤2公分及2公分以下(T1)且淋巴未轉移者,雖然20年後遠端復發的風險只為13%,我個人意見是,除非妳屬於癌細胞分裂程度低度者(Grade 1),否則還是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為佳,但前提是,妳覺得20年後10%的復發機率可以接受才行。若妳覺得10%(20年)的遠端復發風險仍太高,想活得更久,2公分以下且淋巴未轉移,即使是癌細胞分裂程度低度者(Grade 1),還是乖乖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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