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20年了都沒事,我的乳癌卻可能再復發?------那些雌激素接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需要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

2018/2/4澄清中港分院 乳房特診 陳豐仁醫師

 

五年前,關於太莫西芬(tamoxifen)到底要吃多久?我在部落格寫到: 由於是第1篇大型研究(Lancet),馬上建議吃法改為10年可能略嫌草率,但對於高危險群的乳癌患者來說,這也許是攸關生命與幸福的大事但甚麼是高危險群又是那些雌激素接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需要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當時的研究報告追蹤期間長達15年。很高興在五年後,又有最新的研究報告發表在NEJM(2017/11),文章涵蓋88篇臨床試驗,牽涉62923個乳癌病患,告訴我們如果只吃5年的荷爾蒙治療,20年後復發的風險如何?

 

文章的結論只有4個字可以形容怵目驚心

 

根據結果,我們發現20年後遠端復發的風險主要和腫瘤大小及淋巴轉移顆數有關

  1. 腫瘤2公分及2公分以下(T1)20年後遠端復發風險:淋巴未轉移者為13%,淋巴轉移1~3顆者為20%,淋巴轉移4~9顆者則高達34%
  2. 腫瘤2公分以上至5公分(T2)20年後復發風險:淋巴未轉移者為19%,淋巴轉移1~3顆者為26%淋巴轉移4~9顆者則高達41%

 

但除此之外,有沒有那些根據可以讓我們預測那些病人容易復發呢? 乳癌細胞分裂程度( tumor grade)是可以的。

 

以腫瘤2公分及2公分以下(T1)且淋巴未轉移(N0)的病人來說,遠端復發的絕對風險隨著癌細胞分裂程度而節節升高。癌細胞分裂程度低度者(Grade 1) 10%,癌細胞分裂程度中度者(Grade 2)13%,癌細胞分裂程度高度者(Grade 3)則高達17%

 

讀完以上內容,我們必須有個認知,如果妳是雌激素接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絕大多數最少須10年的長期抗戰。簡單的說,5公分及5公分以下(T1-2)的雌激素接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只要淋巴有轉移或者是2公分以上,但淋巴未轉移的乳癌病人,如果妳只吃5年的荷爾蒙治療藥,20年後復發風險為至少19~41%。也就是說:5個乳癌病人中,有1~2個人會遠端復發。是不是很可怕?這種情況下,是高危險群我強烈建議須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

 

至於腫瘤2公分及2公分以下(T1)且淋巴未轉移者,雖然20年後遠端復發的風險只為13%,我個人意見是,除非妳屬於癌細胞分裂程度低度者(Grade 1),否則還是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為佳,但前提是,妳覺得20年後10%的復發機率可以接受才行。若妳覺得10%(20)遠端復發風險仍太高,想活得更久,2公分以下且淋巴未轉移,即使是癌細胞分裂程度低度者(Grade 1)還是乖乖吃10年的荷爾蒙治療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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