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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荷爾蒙治療後,局部復發或遠處轉移的乳

癌,大多數可再續用荷爾蒙治療

2018/7/15 澄清中港分院 乳房外科  陳豐仁主任

 

2018/2/4 我曾提過,乳癌荷爾蒙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如果只吃5年的荷爾蒙治療,就算腫瘤只有2公分()以下,淋巴也未轉移者的乳癌病患,20年後遠端復發風險,也高達13%這表示乳癌荷爾蒙受體陽性(ER+)的乳癌細胞,會在我們身體的某個地方,可能長達十數年之久。我們用各種方法可能都找不到它,但癌細胞確實潛伏著,伺機而動。

 

乳癌荷爾蒙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一旦復發,除非轉移到內臟,並且造成內臟危象,例如轉移到肺臟造成喘;轉移到肝臟造成嚴重黃疸……等,都應該先使用荷爾蒙治療。使用時機對的話,荷爾蒙治療效果和化學治療不惶多讓,副作用卻輕微許多。

 

在目前的健保體制下,乳癌荷爾蒙受體陽性(ER+)的乳癌病人,一旦復發,若再續用荷爾蒙治療,其實選擇不多,如下所示:

 

  1. 對於停經前乳癌女性患者,若使用過tamoxifen,可事先申請健保改用goserelin (Zoladex)leuprorelin (leupline),再併用AI( 芳香環酶抑制劑: 安美達arimidex,復乳納femara,諾曼癌素aromasin)。
  2. 對於停經後乳癌女性患者,若使用過芳香環酶抑制劑,則改用另一種芳香環酶抑制劑,或事先申請健保改用諾曼癌素(aromasin)加癌伏妥(everolimus)( BOLERO-2 實驗,見2012/1/31部落格文章)

 

以上兩種情況,除了諾曼癌素(aromasin)加癌伏妥(everolimus)外,大多效果有限,而癌伏妥(everolimus)又有些嘴巴破、高血糖、肺炎……等副作用。因此,若經濟情況許可,不妨考慮自費使用Fulvestrant (Faslodex,法洛德)

 

Fulvestrant是專一性雌激素受體(一種荷爾蒙受體)抑制劑,和雌激素受體結合的親和力,是tamoxifen100倍。和雌激素結合後,可使乳癌細胞無法進行分裂繁殖。此外,它也會破壞荷爾蒙受體( 包括雌激素受體及黃體素受體),使雌激素找不到受體結合。

 

Fulvestrant是單純的荷爾蒙治療藥物,用法是肌肉注射,一個月注射一次。因此,其副作用和其他荷爾蒙治療藥物雷同,主要是停經後症侯群,因為是肌肉注射,少數會有注射處的些微疼痛。

 

根據2016年的3期實驗FALCON,對於停經後乳癌復發,尚未以荷爾蒙治療的女性患者,該研究試圖以Fulvestrant(500)和現行的使用芳香環酶抑制劑作比較,該研究收納了462人,所得的結果,整理如下:

 

Fulvestrant(500)比現行的芳香環酶抑制劑:

  1. 無病存活期由13.8個月提高到16.6個月。
  2. 無內臟轉移者,無病存活期則由13.8個月大幅提高到22.3個月。
  3. 副作用17.7%稍微提高到22.4%。主要是關節痛、熱潮紅等輕微的副作用。

 

顯然地,Fulvestrant(500)比現行的芳香環酶抑制劑要好很多。特別是無內臟轉移者(例如:單純的骨頭轉移),無病存活期竟高到22.3個月,這個數字,比起化學治療毫不遜色,最重要的是,沒有化學治療的嚴重副作用及痛苦,可惜的是,仍需自費使用,一年約需半台的喜美轎車價錢。但比起其他動輒上百萬的藥物來說,起碼還可以量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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