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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6.Sacituzumab govitecan (如 Trodelvy):(113/2/1)

1.適用於治療先前已接受兩次以上全身性治療無效(其中一次需為治療晚 期疾病)之無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三陰性乳癌成年病人,且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病人身體狀況良好(ECOG≦1)。

   (2)須使用過taxane類藥物至少1個療程。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初次申請時需檢附ER、PR、HER2皆為陰性之檢測報告。

3.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 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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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豐仁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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